河北唐山:贷款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

唐山市规定,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,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,无论是使用商业贷款还是住房
公积金贷款,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。提取申请有时间限制:购买商品住房需在购房合
同备案后半年内,购买存量住房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提出。提取资格以购房合同备案信息
为准,且购房人之间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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