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发布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

11月10日下午,市政府召开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,对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9日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》和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》两项政策进行解读。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》适用于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内及盐城环保科技城、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共8条,主要涉及购房补贴、企业团购补助、支持“换新购”、调整安置房房源筹集和结算方式、发展租赁市场、国企收购存量新房和旧房等方面内容;《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品质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措施》适用于亭湖区、盐都区、盐南高新区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,共6条,主要涉及土地供应、产品品质、规划设计、助企纾困、优化服务等方面内容。两项政策措施共14条,涵盖房地产市场需求端、供应端、金融端、企业端、服务端等多方面内容。

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》提出,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稳定房地产市场,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回升向好。该《措施》明确,自颁文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,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%的购房补贴;对单个楼盘团购10套(含)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,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%的购房补贴;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,在享受新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,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30%的购房补贴;对企业团购10套(含)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,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%购房补助,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,期限不高于5年。同时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,全面推行不动产“带押过户”登记服务,完善存量房网签制度,优化房产交易服务流程,创新服务方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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